国庆假期游客集中出游之后,一些游客对自己刚刚结束的行程有一些投诉、咨询等相关问题。针对这些,沈阳市旅游委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相关案例解答游客的问题。
案例一:火车上开水烫伤该找谁?
游客张女士在旅行社组织的港澳旅游专列上,手持两杯开水在车厢内行走,突遇列车紧急制动被烫伤。出院前,3位游客与铁路部门达成《旅游伤害事故最终处理协议书》。但当旅游专列返回驻地后,3位游客先后向当地老龄委、消费者协会、旅游管理部门等单位投诉要求旅行社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
市质监所分析:游客烫伤纯属意外,与旅行社无关。旅行社在出发前发给每一位游客“专列旅游注意事项”,并将其张贴在车厢内,已尽到责任。旅游社有协助游客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义务但无赔偿的责任。
案例二:宾馆洗手间摔倒咋处理?
张女士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华东七日游,签合同时旅行社向其介绍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但张女士不愿办理该项保险。旅游途中,张女士准备洗澡时在卫生间不慎摔倒,造成右手骨折。旅行社立即垫付医疗费,旅游结束后,张女士不给旅行社的垫付费用还声称旅行社应承担她摔伤的全部责任和医疗费。
市质监所分析:张女士在进入洗手间摔骨折属自身过失,旅行社和酒店无过错和过失故不承担责任。张女士没有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只能由自己承担。
沈阳市旅游质监所在此也建议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意外伤害事件,因此旅行社应建议游客出游前自己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后赔偿纠纷。目前,沈阳市正式将旅游投诉电话并入全国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号码12301,游客如果有问题可以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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