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起,国家旅游局批准发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规范》从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的角度出发,结合老年人的自身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充分保障老年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和服务内容、提高旅行社行业的服务质量。时下,秋高气爽,老年人出游也进入高峰期,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结合《规范》的相关内容,就老年人出游提示如下:
一、老年旅游者,即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旅游产品消费者。此类群体在出游的选择上,应选择符合自身条件、适宜自身的旅游景点和游览、娱乐等活动,不应选择高风险或高强度的旅游项目。
二、在旅行社的选择上,宜选择具有老年旅游者接待经验的地接社,充分了解行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要求,发生意外情况时如何应急和解决。
三、在行程的安排上,宜结合旅游目的地时令特点,选择适合老年旅游者的季节和天气出游;选择节奏舒缓,连续乘坐汽车时间不应超过2个小时,每个景点有充裕游览时间的行程旅游。
四、在交通工具的选择上,宜选择老年专车、专列(专厢)、包机、包船等交通方式;选择客车出行的,宜选择客车上配有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保持15%空座率的适度宽松客车乘坐;选择火车出行的,应预定座位,如过夜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的应预定卧铺,告知组团社尽量安排下铺。
五、在饭店的选择上,宜选择噪音小、隔音效果好;有电梯的;距离医院或急救中心较近的;具有无障碍设施的饭店。如果入住的饭店没有电梯,可告知组团社安排入住3层以下的楼层住宿。
六、在餐厅的选择上,宜选择具有接待老年旅游者经验的餐馆;进食团餐时应根据自身饮食特点选取喜欢的特色餐饮;如有饮食禁忌的老年旅游者,需提前告知组团社看是否能安排特殊饮食。
七、在购物及自费项目的安排上,老年旅游者如有需求,应选择货真价实、服务质量较高的购物场所;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不宜选择另行安排自费项目的,宜选择一价全包的。
八、在旅游保险的选择上,应尽量购买,与组团社和保险公司就旅游意外险的投保年龄上限进行沟通协商,为老年旅游者自身出游提供相应保障。
九、老年旅游者在跟团旅游前,应向组团社提供详细信息,包括个人健康情况、个人通讯方式、紧急联络人信息,75岁(含)以下的老年旅游者需当面签字,75岁以上的老年旅游者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且宜由成年家属陪同。
十、老年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看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护照等证件;携带好常用的药品、衣物等必备品;牢记到达机场、车站、码头的时间及乘坐的班次、车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