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9月1日起实施。《规范》内容涉及老年人旅游当中住宿、餐饮、购物、医疗等多方面,以其“无微不至”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新规并非强制实施,也有人对它是否能顺利执行提出质疑。
旅游充实幸福晚年
今年,刘女士陪自己82岁的母亲去了一趟新疆。她们乘坐中国铁道旅行社的“老年旅游专列”,从北京出发,游览了新疆喀什、和田、吐鲁番等地,共计15天。
这位老人很开心能和自己的老朋友们一起出去,“我们5个人平均80多岁了,年龄最大的90岁了。”据老人描述,专列4人一个包厢,类似于软卧;餐车提供一日三餐(正餐两荤一素配米饭);火车上卫生情况良好,卫生间均为坐便;专列一路只为本车老人服务,游玩一地过后,坐同一趟列车前往下一目的地。
刘女士坦言,出发之前她比较担心出行时间太长,15天。旅行归来,刘女士表示这样的旅游节奏不是很紧张,比较适合老年人,“只有上帕米尔高原的时候,海拔3000多米,往返路程比较长。大家没有高原反应,都很好。”刘女士说:“列车上供应的盒饭,费用都在团费里了,饭量也比较合适,老年人吃了也挺满意。”
老人希望,旅行社能够更加包容老年人,不要拒收老年人。“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看这个人,他身体行的,应该让他去参加。老年人都退休了,旅游能使生活更幸福。”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高天明表示,在上学和工作时代,人们的旅游冲动经常受到限制。只有等到退休,人们才能真正享受有闲有钱的生活,并可量入为出地漫游世界。旅游对于老年人而言,既是一种身心蓄能的体验,也是一种生活遗憾的补偿。
中景旅游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罗迪认为,随着社会人口和家庭结构的转型,旅游是当代老年人日常生活里的重要寄托和生活话题。老年人辛勤工作几十年后,旅游已成为他们人生梦想“零存整取”后的“变现”和“支取”。
细节关乎服务质量
《规范》当中明确了很多旅游行程中的细节,这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比如百人以上团队配备随团医生、连续乘坐汽车时间不应超过2个小时等。
“老年旅游专列”一直是中国铁道旅行社的特色。据铁旅北京分社经理钟明志介绍,北京分社一年成行8列左右老年专列,一列包车大约400位老人;配备随团医生,主要负责健康咨询和应急服务;领队受到过北京市旅游委的医疗常识培训。“比如我们6月15日开行的‘京和号’包车,在我这儿报名的80岁以上老人有4位,其中有一位离休老干部92岁,我们就派了一个东北大汉,一路照顾他们。”同时,钟明志表示,在旅游目的地的选择上,旅行社也依据中老年特点,“避免高原地区,避免爬山,不适合老年人的就不设计。”
罗迪介绍,他接触过的景区里设立了专门的医疗工作点,并配备有专业的医生值班服务。针对老年旅行团,景区医疗点会提前核实相关应急药品的物资储备,保证景区与周边医院120急救车的通畅联络。
景区会制定相应的标准化业务流程,比如在山岳型景区里,景区的管理团队会提前考虑部分老年游客腿脚不便的情况,预备充足的辅助步行设备,如轻便拐杖或移动扶椅。
金色福是专注中老年旅游的旅行社。金色福旅行社总经理胡世海表示:“我们会对高风险的旅游目的地进行充分告之和说明。”胡世海举例:“在行程设计上,我们一定要考虑到老年人的特点,节奏要慢,别人去西藏墨脱可能时间紧张,那我们放慢一点,但要告诉他这是一个高风险的地方。”金色福旅行社表示不会因为是老年人旅游,就缩小目的地的范围。
在旅游服务方面,胡世海表示:“领队都是严格筛选的,有经验,并要求他们有常规的紧急救助知识,语言要求比常规团要高一些,因为中老年人的外语能力可能较年轻人要弱。”对于飞行时间较长的线路,尽可能采用直飞,抵达后尽可能少安排或不安排当天行程,让客人充分休息。车程时间长,尽可能把行程天数延长,在中间安排住宿,避免超长时间乘车。
敬老特色还需突出
浙江大学旅游管理系副教授吕佳颖认为,《规范》对于健康和安全方面的考虑是比较充分的。她认为,《规范》的执行前景是乐观的,很多豪华高端团队游已经在实践。
结合老年人群体的心理特点,吕佳颖认为,老年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群体,因此,《规范》虽条款细致,但也相对保守。“并非所有老年人都不喜爱惊险刺激的旅游项目,老年人对旅游产品的需求也是非常多样化的。从国际上的一些营销案例来看,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产品未必会获得老年人的认可。”
老年人旅游有其独特的一面,老年游客因为年龄和健康等客观条件,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无法与年轻人媲美。罗迪认为,在异地旅行尤其是境外旅行中,老年人如何适应当地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习俗,将直接关乎其满意度。
高天明认为,老年人旅游有四大问题还需注意:旅游行程安排过紧,身心得不到放松;交通工具不够友好,上下大巴不方便,比如阶梯过高,缺少轮椅自动升降门;酒店客房缺乏标准,敬老设施不完善,比如缺少防滑地面、浴缸和紧急呼救电钮;餐饮套餐缺乏规范,敬老特色不明显。
他表示,以上问题在新条例中有的强调不够,有的尚未涉及,建议作为新规附件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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