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发布人:山东趣玩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8-11 点击:480次 |
|
|
|
目前长岛县已进入旅游旺季,且天气闷热潮湿,易于致病微生物的滋生,长岛市场监管局已多次接到就餐人员出现腹泻等食源性疾病的投诉举报。为预防餐饮食物中毒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长岛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长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警示如下:
一、餐饮服务单位(含长岛渔家乐)应强化预防措施
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餐饮服务经营中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把原料采购关。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是严把人员健康关。所有的从业人员都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三是严把场所环境关。食品加工、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切实做好防蝇、防虫、防鼠等相关工作;
四是严把餐饮具消毒关。所有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五是严把制作过程关。加热食品(特别是海鲜类食品)应烧熟煮透,贮存食品应及时冷藏,应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凉菜应由专人在专间内制作,且应尽量当餐用完;不具备加工条件的单位不得提供凉菜。
二、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广大消费者要选择到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笑脸标志)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投诉电话:0535-3090668。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