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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山东趣玩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7-14 点击:43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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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长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今年以来长岛印发了《关于成立长岛县旅游委员会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加强了旅游综合执法,公布了涉旅监管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和网络监管,初步构建起“清单+机制+网络”型旅游大监管模式。
一是制定一张监管责任清单。《通知》对旅游委员会成员单位涉旅监管职责进行逐项梳理细化,分别明确了旅游委员会、18个县直政府部门及10个乡镇(街道、开发管理处)共70项监管职责。要求县旅游行业管理委员会28个成员单位要尽快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公开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旅游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
二是建立两个统一监管机制。成立了长岛县旅游委员会,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由县委书记亲自挂帅,县长任第一副主任,其他常委和副县长任副主任,全县35个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力度,统筹推进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建立考核监管机制,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年底部门质量工作考核,对各乡镇(街道、开发管理处)及县旅游行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旅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科学量化,切实调动各级、各部门发展旅游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完善三类网络监管制度。建立旅游网络舆情监管制度,加快推进“智慧旅游”项目建设,利用旅游大数据开展旅游市场舆情监测分析工作,提升统计分析旅游投诉举报案件数据的水平。完善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建立旅游信用信息网络公示制度,定期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旅游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将违规从业者“列入黑名单”,惩戒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失信行为,加快建立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网络投诉服务制度,在政府网及各涉旅执法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畅通旅游受理投诉渠道,完善转办、督办旅游投诉处理情况机制,提升游客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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