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去日本再也不能买买买了。”
中国海关总署,已明确规定了:
上述5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
作为一个乖宝宝,你最容易撞上的就是:
第三条—进出境的物品
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规定明确旅客进境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何为”自用合理数量“?
反正海关对新政的理解是: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进境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进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不予放行。
突然想一起一个事情来,当时回国的时候,行李箱里都是姨妈巾,满满的一箱子。要是按照现在的规定,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了。。。
如果,万一那么不幸,你被海关检查到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物品,暂不予以放行,那要怎么办?
所以,被海关暂存的物品有可能拿得回来吗??
不敢保证啊!不过你就认真的跟着正确手续办理,应该会有机会拿回来的!
提醒一下各位剁手党:中国海关对于回国和入境旅客,享有的5000元境外免税额是指所有境外购买的商品总额。超额部分将被海关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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