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是**先生(女士)吗?这里是蓬莱旅游局旅游投诉咨询中心,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我们对您5月18日参加蓬莱**旅行社组织的华东五日游团队服务质量做电话回访调查,谢谢您的配合。下面有几点问题向您了解一下……”。在蓬莱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办公室现场,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的向游客做着电话回访。
为维护和保障广大游客切身利益,5月份开始,蓬莱旅游局在全市旅行社行业开展《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评价回访制度》,这是蓬莱旅游局为贯彻落实《旅游法》,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新举措。
蓬莱旅游监察大队负责人向记者谈到,推广《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评价回访制度》,目的是进一步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水平,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杜绝和减少旅游投诉及纠纷发生,提高游客满意度、信誉度和回头率,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旅游环境。
《回访制度》适用于全市旅行社的地接、组团游客。旅游行程结束后,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者的旅游行程满意度和旅行社服务质量等相关内容作随机(抽查)回访。采取以电话回访与上门回访、现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旅游合同签订情况、旅行社工作人员及导游服务态度、团队报价及行程安排是否合理、导游是否存在随意更改行程行为、购物店数量是否与行程相符、入住酒店及乘坐交通工具是否也合同载明相符、行程中餐饮安排是否满意等十项内容,详细征求游客的回访意见,在此基础上,征求游客的合理化建议。自开展回访工作以来,共发现导游员服务质量、行程安排等旅游服务质量问题2条,汇总合理化建议3条。
回访工作要求在每个旅游团的行程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回访人次30%以上。以电话回访为主,回访工作人员通过记录旅游者的意见、建议,汇总后以《旅游质监告知》的形式及时反馈给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旅行社整改存在问题,提升服务质量。
在开展游客回访制度的基础上,蓬莱旅游主管部门创新工作思路,将回访制度与游客现场满意度测评工作相结合,及时了解、客观掌握旅游者参加地接、组团社全程旅游服务质量状况,确保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同时,将旅行社游客服务质量评价纳入考核范围,作为评选A级旅行社的一个重要依据,推动蓬莱旅游社行业及从业人员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杜绝和减少旅游投诉及纠纷发生,提高游客满意度、信誉度和回头率,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旅游环境,实现旅游服务更加优质完善,旅游市场更加规范有序,旅游环境更加诚信和谐,游客满意度稳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