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将山东省蓬莱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国函〔2011〕49号],正式将蓬莱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务院在《批复》中充分肯定了蓬莱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认为蓬莱市历史悠久,地位独特,历史遗存丰富,城市传统格局保存较好,城市建设特色突出。同时强调,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保护好蓬莱市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要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要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注重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和地域风貌,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蓬莱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即有人类聚居。汉元光二年(前133),汉武帝东巡,“于此望海中蓬莱山,因筑城以为名”。唐贞观八年(634),始置蓬莱镇。唐神龙三年(707),登州治所移蓬莱,蓬莱遂升镇为县。
明洪武九年(1376),登州升州为府。清代袭之。由唐至清的1100多年间,蓬莱一直为胶东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登州古港唐代即与泉州、扬州、明州(宁波)并称中国四大古港。建于宋嘉佑六年(1061)的蓬莱阁,与岳阳楼、黄鹤楼、腾王阁并称中国古代四大名楼。建于明洪武九年(1376)的水城,是国内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水军基地之一。清咸丰十一年(1861)二月,美南浸信会传教士海雅西首至登州,于北街观音堂创立教堂,时为华北浸信会第一教堂。清同治三年(1864)创办于蓬莱的登州文会馆(后改办为齐鲁大学)为省内最早的高等学校。清光绪十三年(1887)创办于蓬莱的启暗学馆为全国第一所聋校。全市被文物管理部门列为古迹遗址者百余处,其中,蓬莱水城与蓬莱阁、戚继光表功祠和戚家牌坊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刘家沟遗址、村里集古城址、村里集墓群列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蓬莱是中国“东方神话之都”,从秦皇东巡求药到汉武御驾访仙,从白居易笔下的“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到苏东坡的“东方云海空复空,群仙出没空明中”,加之“八仙过海”传说与
“海市蜃楼”奇观,均维纱维肖地描绘出一个令人向往的神仙世界。2008年,蓬莱“八仙过海传说”被正式列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蓬莱人杰地灵,名人辈出。明代监察御史浦镜、刑部尚书陈其学,清代礼部尚书沙澄国史有名;明代杰出军事家、民族英雄戚继光,生在蓬莱,一生转战南北,平定倭患;清代著名将领宋庆,当代爱国将领于学忠,科学家葛庭燧、刘光鼎、杨起,教育家周荣鑫与杨振声,著名作家杨朔,墨学大师栾调甫等均为蓬莱人。
蓬莱市1988年即被山东省确定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多年来,蓬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编制,严格规划管控,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市上下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明显加强,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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