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协调交警、住建、城管于5月7日夜间开始,开展第一阶段的市区渣土车重点整治行动。据统计,7日当晚,联合行动队就查处渣土车违法行为十起。
当晚10时,在胜利南路与红旗中路交叉口,联合行动组处罚了渣土车未粘贴反光标贴、遗撒飘散运载物等各类违法行为5起。
晚10时许,烟台市交警二大队在辖区幸福北路设检查点,正当民警对一辆渣土车进行检查的同时,伴随着轰隆隆的马达声,不远处又一辆渣土车进入民警的视野。民警发现该车行驶非常缓慢,并且车厢处并未封盖,车上拉的渣土借助风势到处飘洒。民警注意到,该车驾驶员看到有人检查,拿起手机拨打电话,民警见状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接受检查。渣土车停稳后,通过与行驶证上的照片对比,民警注意到该车的车厢挡板高度明显高出行驶证上的登记高度一大截,由此判断该车应该是改形并且已经超载。在过磅处,核载12吨的自卸货车结果拉了45吨,竟然超载了近300%。
依据规定,王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超载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500元的罚款,记扣驾驶证6分的处罚。王某所驾驶的自卸货车也将依法被查扣。
在烟台市交警二大队管辖的幸福片区,联合行动队重点查处了渣土车超载的违法行为,查处了2起渣土车超载违法行为。在黄务片区,联合执法组共查处3起渣土车遗撒飘散运载物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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