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季的温泉游、冰雪游等各类旅游产品和活动的不断推出,受到了广大旅游者青睐。为保障广大旅游者的安全,提升旅游服务品质,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示各旅行社及广大市民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跟团出游的市民一定要选择信誉度高、诚信度好的旅行社,同时要选择行程内容与价格相符的线路产品,切忌一味追求低价的旅游产品,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温泉场所的场地湿滑,水中玩耍有危险,旅游者个人身体素质也存有差异,在温泉游过程中有一定的安全隐患。组织温泉游的旅行社要向旅游者详尽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做好团队调度;旅游者应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自身保护,认真查看温泉场所的相关须知,空腹、酒后、疲劳过度等不可骤然入温泉,要结合自身情况选择购买相应的旅游意外保险。
3、冰雪旅游中,应注意了解滑雪常识,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及提示,准备好衣物,注意防寒、防滑,防止冻伤。避免盲目上雪道,尤其是初学者要在初级滑雪道上滑行,杜绝上快雪道,儿童学习滑雪要有家长陪同看护。
4、文明旅游,理性维权。游客要加强文明出游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有义务了解并尊重当地民众的风俗和禁忌,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出游期间,如遇到侵权行为或各种因素造成的旅游项目、路线或行期变更时,旅游者应依法理性维权,合情合理地表达合法诉求,避免因维权方式不当,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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