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经营能力
1.经营方式要遵循五项原则。从经营方式上来说,中小旅行社在经营能力、接待水平和资金实力等方面都较大社弱。如果经营与大社相同的路线,很难在竞争中取胜。因此,在经营方式上要遵循以下原则:
(1)专业化经营。大旅行社在整个市场内通过重新组合实现集团化之后,市场上一些中小旅行社应相应调整其经营方向,避开其在经营标准化产品方面的比较劣势,实现专业化经营,针对某些细分市场,对某些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形成特色产品或特色服务,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细分市场旅游者的需求; (2)特殊经营。中小旅行社利用自身规模小、经营机动灵活的特点,选择那些市场容量小、大企业不愿意或不便进入的市场寻找发展,如大企业都倾向长线旅游,中小企业可以选择一些中短途旅游或是市内旅游; (3)缝隙经营。中小旅行社要选择市场中的盲点或产品中的缝隙,以求获得发展; (4)特色经营。现在旅游消费的趋势是逐渐向个性化旅游、主题旅游和自助游的方向发展,各种度假、休闲、专项和特种旅游产品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如徒步游、探险游等; (5)联合经营。中小旅行社要想生存、发展,必须化零为整,建立关系紧密型、契约型的旅游联盟,作为联盟成员,要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开发、组合新兴旅游产品,强化与景区、交通业主、宾馆等旅游资源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占据旅游资源的优先开发和使用权,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系列,以差别策略参与市场竞争,巩固自己的地位。
2.创造属于自己的品牌。旅行社经营的旅游产品是一种服务,其无形性和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决定了消费者在购买旅游商品时,除了价格以外,难以比较产品之间的优劣。为了降低购买风险,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往往依赖其对品牌的认知。在这方面,一是要以准确定位和优质服务树立品牌;二是在扩大规模上做文章,将旅行社做大,扩大市场占有率,然后才能做优做强,三是要以产品创新来延伸品牌。
3.建立网络化营销。与大型旅行社实现集团化相对应,中小型旅行社通过代理实现网络化营销,通过内部改造或增设的方式,在本地乃至全国范围内实现网络化,成为旅行社面向旅游者的窗口。旅行社的网络化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与代理制联合起来,即通过代理制来实现网络化。代理制的实现要求将绝大多数的小旅行社改制为代理社,专门从事旅游产品的代理销售,因为网络化的意义实际上等同于旅行社把销售触角伸向产生旅游需求的每个角落。
(二)加强旅行社内部管理 要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健全完善规章制度,降低管理成本。从宏观上说,旅行社应在有效控制、推动经营、确保效益上做足工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中小企业中比较流行的“网络型组织结构”。这种结构能较大程度地扩大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从而使信息沟通更加畅通无阻,并进一步增加旅行社环境适应能力。另外要严格抓好财务管理。中小旅行社资金周转普遍困难,应着重抓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控制成本费用、提高利润,抓流动资金的利用率,应收账款的到位率,以及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服务质量是旅行社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旅行社参与市场竞争的关键。中小旅行社只有狠抓服务质量不放松,才能求生存,获发展。提高旅行社服务质量,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要抓导游员服务质量提高。要加强导游员培训,要强化对导游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导游员的教育管理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和促进导游员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设立基金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从实际情况来看,应当研究新的基金或调整现有质量保证金的用途。原来的质量保证金是为保护消费者利益而设立的,现在需要建立旨在保护经营者利益的基金,以防不测。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称为“旅行社风险基金”,可以在不同情况下,具有不同的功能。强调企业自救,行业互助,开辟更多分散风险的渠道。 (四)要有雄厚的资金做后盾 在这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管理作用,使市场更加开放,为所有旅行社创造平等的竞争舞台,加快建立面向中小旅行社的融资渠道,如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商业银行,发展民间金融机构、建立中小旅行社基金等。
(五)解决中小旅行社的信用问题 可以通过行政管理适度介入的方式,扩大质保金用途,即使之除了用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外,对欠款可从质保金中划转。再配以旅行社信誉等级评定并公示,即可解决中小旅行社信用与结算问题,使之向国际化经营方式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