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市民出游的热情不断增强,很多学生家长也带孩子报名参加各类亲子游、夏令营等系列旅游活动。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出游安全,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提示旅游者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
参加团队旅游,应挑选信誉好、品质优的旅行社,不要参加无旅行社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以免旅游安全与质量得不到保障。市民报名时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要查看核准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是否相符。要特别警惕在大街小巷、火车站等地点散发印有旅游线路小广告、宣传单的人员,应仔细核对其身份及所在单位信息,要保持清醒,谨防遭遇“黑社”,避免上当受骗。
二、理性看待旅游产品价格。
市民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以服务标准的品质为优先,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要看选择的旅游产品与价格是否质价相符。对于时下兴起的抽奖赠送旅游券、网购旅游和团购旅游等,不能仅仅考虑价格低廉,还应考虑产品价格是否低于旅游成本,警惕“零负团费”旅游操作,避免旅游安全与质量存在隐患。
三、签订旅游合同、索取旅游发票。
市民报名时应当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签约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容易引发分歧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索取正规的旅游发票。切记不要听信“上车签约”、“上车付款”或只开收据之类的说法和行为。
四、安全意识不可松懈。
要加强保险意识,出游前可委托旅行社或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旅游意外保险。购买前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的条款,了解清楚理赔的范围和额度,并索要保单和凭据。自驾车出游的市民,要做好车况检查、关注天气变化、遵守交通法规。参加漂流、潜水、帆船、摩托艇、水上滑翔等风险较高的旅游项目时,应当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听从工作人员的正确安排,配合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未成年人一定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参加有关旅游项目。山地旅游要量力而行,要注意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要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要进入危险区域,防止不慎跌伤和坠落。
五、注意饮食卫生。
夏季天气炎热,食物容易发生变质。市民应选择正规的餐饮场所就餐,最好选择高温加工的新鲜食物,不要食用“三无”食品。可随身携带一些治疗腹泻和防中暑类的药物。
六、保管好随身财物。
暑期旅游客流量较大,要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不要让贵重物品离开自己的视线,防止现金、首饰和手机等物品被盗。
七、遇到纠纷要理性、适度维权。
如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纠纷或突发意外事件,应积极沟通协商解决,配合旅行社处理,不应采取过激的言行,避免损失继续扩大;若协商不成,要保存好旅游合同、交款票据及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待返程后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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