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消费者反映,“自己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几百元票款打了水漂”,为此大为恼火,并直斥这是霸王条款。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波动,一时间,我们的“铁老大”又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可能是昔日铁路的“老大”作风着实得罪了不少人,有人此时就逞英雄般站了出来,兴风作浪,把矛头指向铁路部门,斥责其“固执”、“霸王”、“不近人情”。当然,也有很多人理性分析利害,表示理解。毕竟,丢失车票属于个人行为的过失,属于单方的责任,理直气壮地要求让铁路全全买单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自己掉了车票,完全是个人原因造成的,铁路部门对丢失车票的挂失补办流程也有详细地说明,目的就是考虑到减少旅客因丢失车票而造成的出行麻烦。再者,若票面丢失可办理退票,在目前技术不支持的情况下,就等于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掉了的票被别人捡到可以再次利用乘车,而其中肯定也不乏别有用心之人假掉票真退票,空手套白狼,坐个免费车,一来二去,正常的市场秩序、乘车秩序被搅乱,铁总还得打掉牙往肚子里咽,为这些买单,真是有苦说不出。消费者的权益是权益,铁路企业的权益也是权益,单方的责任不该让铁路买单,丢票不退又何来“霸王条款”之说?
去年铁总成立,铁路正走在不断摸索前进的改革之路上,从货运改革到春运“三个出行”,从一系列措施政策的出台不难看出,“人民铁路为人民”绝不是口头空话,铁路还是在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
改革不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我们的要求也不能太过苛刻,在当前技术条件不够先进的情况下,票面丢失不退票的规定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作为普通民众应当予以包容鼓励,而不是一味地跟风指责,人云亦云。我们也相信,随着铁路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些老百姓关注的问题会有一个妥当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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