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征求意见是落实整改的前提条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长岛法院创新征询方式,务求针对性,不怕亮短揭丑,勇下深水查找真问题。
打破陈规,突出“新”。以往征求意见都是一张表几个问题,在县直单位发一发、填一填,基本是搞形式、走过场,查找不出实际问题。长岛法院决心打破这种一套问题、一张表格的征求意见形式,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创新征求方式,按照不同征询对象分类设定针对性强的征询问题进行意见征求
分类征求,突出“深”。长岛法院坚持敞开大门搞活动,与群众坦诚相见、平等相待,将征询对象按照所处行业、职业、社会地位以及对法院工作了解程度等分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领导干部、人民陪审员、案件当事人、律师、私营业主、基层干部、普通群众、帮扶群众等十大类,覆盖了社会方方面面。针对涉及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纪律作风等多个方面,向不同对象采取发放问卷、上门征询、召开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征询意见建议,真正做到下深水,沉下身去广泛征求意见,让更加广泛的社会群体成为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参与者、监督者。
问题查找,突出“准”。由于征询对象所处的社会角度不同,对法院及法院干警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会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他们所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法院在践行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为下一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打下坚实基层。为此,长岛法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逐条逐项分析研究,群策群力归纳汇总,形成了全面、广泛、深入的征求意见“清单”。
立行立改,突出“实”。对收集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长岛法院将进行及时整理,逐条梳理归类,对存在的问题坚持做到动真格、下狠功,不护短,不遮丑,坚持大、小问题都不放过,有一件改一件,改一件成一件,并及时将整改措施进行公示、整改、反馈,以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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