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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山东趣玩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05-23 点击:66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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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
胶东在线网5月22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烟环政)近日,市政府出台了《烟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该办法以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和二氧化硫(SO2)等空气中四项主要污染因子的同比改善情况,对六区进行考核。四项主要污染因子的考核权重分别为60%、15%、15%和10%。根据《暂行办法》,4月份,六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排名是:
第一名:高新区
第二名:莱山区
第三名:芝罘区
第四名:开发区
第五名:牟平区
第六名:福山区
今后,市环保局将每月对六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排名,并《烟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规定,会同市财政局每季度兑现考核奖惩。
据悉,全市共设有2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市区有11个,即芝罘区3个、开发区3个、莱山区2个、福山区1个、高新区1个、牟平区1个。对自动采集到的空气,质量监测仪主要监测6个项目,即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PM10和PM2.5。每一项监测项目,都有一台对应的监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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