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旅游局(委):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部署,结合旅游行业特点,省旅游局制定了《全省旅游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014年4月9日
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省政府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部署,省旅游局确定自3月31日至7月上旬,在全省组织开展全省旅游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各级旅游部门和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旅游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旅游安全形势稳定。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旅行社安全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旅行社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旅行社管理人员及全体导游员熟练掌握旅游安全常识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按规定及时上报处理安全事故。三是严格安全管理,禁止旅游团队到没有安全资质的景点、饭店、娱乐场所等地点游乐消费。四是严格落实《山东省旅游包车客运管理办法》,确保旅行社团队租使用车辆必须选择经过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旅游包车客运单位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严禁旅行社违规租使用无营运手续或达不到相应经营范围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运送游客。同时,必须与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单位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二)加强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管理。确保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的设施设备取得消防、卫生、质检等部门的安全检验许可资质。对安全资质不达标的企业要取消其相应旅游服务等级资格,保障全省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加强直属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各级旅游部门要认真搞好对直属单位的消防、卫生、交通以及设施设备等的安全操作监管,突出搞好校区、托儿所、办公区、宿舍区的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搞好发动部署。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是推动当前全省旅游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讲政治、讲大局,充分认识开展这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进行动员部。按照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和“一岗双责”原则,省旅游局设立旅游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在省政府安委会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省旅游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调度、汇总各市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全省百日攻坚行动的扎实开展。各市旅游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地区旅游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
(三)加大督导力度。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成立督导组,对辖区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
(四)加强面上巡查。省局督导组将组织对各市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七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敷衍侥幸心理;二是百日攻坚行动的发动部署、方案制定、组织领导和实施进展等情况;三是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四是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五)建立工作制度。省局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督导落实,推动攻坚行动顺利实施。一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将本市开展督导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简报报省局监管处。二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通过省旅游局工作简报,及时反映行动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顺利进行。各旅游管理部门要建立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信息工作,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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