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主体是?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2、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旅游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费用。
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旅游经营活动。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对哪些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答:(一)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二)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三)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旅游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可以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4、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对监督检查人员是如何规定的?
答: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的,被检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监督检查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5、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怎样做?
答: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中或者在处理举报、投诉时,发现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中或者在处理举报、投诉时,发现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7、对需要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旅游违法行为查处信息的共享机制,对需要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督办。
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情况。
8、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应当怎样做?
答: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对其会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自律管理,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9、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是由哪级政府指定或者设立的?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
10、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做出什么反应?
答: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11、如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答: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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