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法》中如何界定包价旅游合同的?
答: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2、《旅游法》中如何界定组团社的?
答: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3、《旅游法》中如何界定地接社的?
答: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4、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是否必须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答:是,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5、包价旅游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6、旅行社是否必须给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答:不是。但是必须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7、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哪些事项?
答:(一)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四)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8、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若要解除合同,需提前几日通知旅游者?
答: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9、出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时,费用问题如何处理?
答:因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如何处理?
答: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11、《旅游法》中旅行辅助人的含义?
答: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1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13、旅行社是否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可否擅自变更旅游行程?
答: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的,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并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
14、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何种责任?
答: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可以要求何种赔偿?
答:旅游者除了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外,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16、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答:发生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17、旅行社接受旅游者委托代理的旅游服务,应如何办理?
答:旅行社接受游客委托并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8、住宿经营者应如何为团队旅游者提供服务?
答:住宿经营者应当按照旅游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团队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住宿经营者未能按照旅游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应当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原定标准的住宿服务,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住宿经营者承担。
19、哪种情况下,住宿经营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答:由于不可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住宿经营者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住宿经营者应当协助安排旅游者住宿。
20、旅游安全工作由哪些部门承担?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
21、应对旅游中突发事件,相关部门应如何应对?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并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22、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的哪些事项以何种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答:(一)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二)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三)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五)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23、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怎么做?
答: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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