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海岛为家、艰苦为荣、祖国为重、奉献为本”的老海岛精神,长岛综合试验区正高标准建设一处老海岛精神陈列馆,集中展现海岛红色文化。该馆是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的重要场所。在老海岛精神陈列馆开馆前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海岛精神陈列馆标识(LOGO)。
应征作品要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老海岛精神”五个字;二是老海岛精神“海岛为家 艰苦为荣 祖国为重 奉献为本”的十六字具体内容;三是有希望红帆。老海岛精神起源于1945年运兵东北,当时海岛人民用风帆船将胶东一万多八路军运送到东北,因此将风帆船作为老海岛精神的标志,并将风帆船设计为红色,取名为“希望红帆”。应征作品要图案简洁、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辨识度强,构图简洁大气、易识易记、应用性强,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作品应是一件完整作品,包括设计图稿、创作理念和设计说明(500字以内)。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应为JPG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或cdr格式文件);要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投稿邮箱:cddxjyjd@126.com),投稿内容包括设计稿、设计说明以及作者个人信息(姓名、通信地址、有效证件号、微信号、联系电话和邮箱等),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老海岛精神陈列馆标识(LOGO)征集活动”。
本次征集活动由主办方对所有来稿进行初审,选出入围作品5件;最后邀请专家、有关人员人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 2000 元,优秀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 500 元。
附:老海岛精神陈列馆标识(LOGO)征集公告
老海岛精神陈列馆标识(LOGO)征集公告
为大力弘扬“海岛为家、艰苦为荣、祖国为重、奉献为本”的老海岛精神,长岛综合试验区正高标准建设一处老海岛精神陈列馆,集中展现海岛红色文化。该馆是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的重要场所。在老海岛精神陈列馆开馆前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海岛精神陈列馆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老海岛精神陈列馆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老海岛精神”五个字;二是老海岛精神“海岛为家 艰苦为荣 祖国为重 奉献为本”的十六字具体内容;三是有希望红帆。老海岛精神起源于1945年运兵东北,当时海岛人民用风帆船将胶东一万多八路军运送到东北,因此将风帆船作为老海岛精神的标志,并将风帆船设计为红色,取名为“希望红帆”。
2、应征作品要图案简洁、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辨识度强,构图简洁大气、易识易记、应用性强,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
3、应征作品应是一件完整作品,包括设计图稿、创作理念和设计说明(500字以内)。
4、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应为JPG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或cdr格式文件);要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四、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投稿内容包括设计稿、设计说明以及作者个人信息(姓名、通信地址、有效证件号、微信号、联系电话和邮箱等),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老海岛精神陈列馆标识(LOGO)征集活动”。
投稿邮箱:cddxjyjd@126.com
联 系 人:林 琳
联系电话:13256968186
五、评审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由主办方对所有来稿进行初审,选出入围作品5件;最后邀请专家、有关人员人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优秀奖4名。
六、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 2000 元;
2、优秀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 500 元。
七、有关声明
1、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2、设计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作品的全部权利,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
3、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 凡参加本次标志设计的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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