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 充 协 议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行程通知】:
备注:地接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调整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电话通知游客即可,无须书面签字。
具体的航班时间以出团通知为准,机票为团队票,一经确认开出后,不能签转、退票;
出团时请16岁以上游客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是二代身份证),16岁以下带户口本原件或身份证。
3、高原海拔高日照强烈,早晚温差大,需准备长袖衣裤,同时建议带好雨具、墨镜、太阳帽、防晒霜、润唇膏、感冒药、肠胃药等物品。环保因素:九寨沟全线无一次性洗漱用品,请自备。
4、散客游程实行分段操作,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每段的出发时间以该段导游通知为准!如有任何问题请都与全程负责人联系。(独立包团忽略此条)
【风险提示】:1、本产品行程涉及高原旅游线路,游客由于地理、气候以及自身身体原因会有可能产生高原反应,有高血压、心脏病、心血管疾病史等不适合参加高原旅行者,请慎重选择。
2、如景区所在地区为藏羌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旅游中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俗风情;为了您的安全,请入夜后避免单独出行。
3、我社已对本次游玩的旅游线路及旅游景点游玩的项目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已向本人做了详细说明。旅行社已就本次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告知本人,本人也知悉自身的健康状况,对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谨慎选择,否则,本人愿意承担可能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
【行程变更】:本行程为参考旅游行程,我社可以根据旅游目的地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作合理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游览或缩短游览时间,不视旅行社违约,如需更改行程及游览景点,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免责说明】:1、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我社在扣除已产生和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2、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如飞机、火车、汽车等)原因造成航班(车次)延误,以及由此造成游客行程延
误、变更甚至不能履行旅游合同,不视我社违约,我社在扣除已产生和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游客。
3、在游览、自由活动及住酒店期间,请注意自身财物及人身安全。如财物有遗失,旅行社可协助寻找,不承担赔偿责任。
4、我社接待质量是以该团大部分游客合理意见签字反馈为依据的,如游客在游程中未提出异议,我社将备案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出异议,请谅解我社不予处理.请客人认真填写意见反馈表。
【退费说明】:1、本产品为多项服务项目及景点的组合打包产品,其中任一服务项目及景点均为产品的组成部分,不可或缺、替代,我社在成本核算时已按照优惠、打折、团购及年终目标奖励核价,产品报价为全包报价。如因旅行社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退费的,原则上只能退还未发生的门票的一半。
2、游客在选择本产品之前,已经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游览参观项目、服务标准及说明,并且同意后选择本产品,一经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确认本产品全部内容,因此,由于游客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其中任一服务项目或者全部服务项目,而要求我社退还全部或部分金额,我社有权拒绝。
【行程补充】:为丰富旅游线路产品的内容,满足旅游者旅游行程中的购物要求,针对旅游者在约定旅游项目之外的个性化服务需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相关购物点和自费项目补充如下 :
自费项目:
九寨段:藏家家访150-180元/人;藏羌民族风情晚会 180-260元/人;
购物安排:合理安排最具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购物中心(高原小镇川主寺参观土特产购物中心 )
备 注:
1、本线路大多景区内都有特产商店,不受旅行社节制,不属于旅行社定点购物店;由于四川旅游景点分布的特殊性,导游会根据本次行程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购物的时间,方便游客选购当地各种特色产品。甲方参加购物活动,应自行对购物场所所售物品的质量状况进行鉴别,并向经销商索取正式发票并妥善保管,在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不能鉴定商品真伪及质量等级的情况下,不宜购买相应商品。
2、甲方参加自费项目,相应费用自行支付或委托随团导游员代为支付给该旅游项目经营者。若选择自费项目的旅游者达不到该团人数的二分之一,或者该活动项目的安排可能会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安排,考虑到整团旅游行程等因素,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自费项目。在此情形取消的自费项目,不属于减少游览项目的范畴,乙方无须就此承担责任。 此处自费项目不包括景区索道,缆车,观光车,电瓶车等交通设施。
3、行程中必须包含的门票费用和必须消费的项目我社都已经包含了,景区配套可选择的自费设施游客自愿选择,景区有价格向游客明示。游客可根具当时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选择,如有强迫消费的现象发生,请游客拨打质量监督电话。
【违约处理】:
1、协商、调解处理:双方可以就违约事实、违约责任、违约赔偿自行协商或者向旅游主管部门调解处理,并且签订书面协议。
2、诉讼处理:双方协商、调解不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仔细阅读以上行程与服务标准说明及补充协议,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
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裁定。
此本协议作为旅游合同附件—行程的补充,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附)请提供随行人员有效身份信息 签约代表:
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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